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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讨论:赛事应该包装拳手吗?

他在半决赛中第四回合加时战胜佐藤嘉洋,决赛中同样是四个回合争议战胜“美丽死神”阿尔图路·奇斯辛柯。

成功夺取第二条属于自己的K-1 MAX世界王者金腰带,成为K-1双冠王。

此役,魔裟斗经历的两场大战都产生争议,一些拳迷认为两场比赛都可以判魔裟斗的对手赢,指责K-1“黑哨”。

案例2:

2017年,梅威瑟与嘴炮发生一场轰动全球的跨界大战。


据维基百科记载,梅威瑟在这场比赛中预计获得约3亿美元的收入,嘴炮也获得1亿美元的收入。

而本场比赛是由双方团队共同运作完成,并没有品牌赛事的参与。

有观点认为,赛事包装拳手,难免会影响赛事的公平性。

比如上文案例1中所举的魔裟斗就是这样一个例子,魔裟斗可以说是K-1MAX头号格斗明星,K-1 MAX的票房保障。


K-1自然大力宣传魔裟斗。而几次在魔裟斗比赛中产生的争议判罚,让拳迷将矛头直接指向K-1,认为K-1保护自己人,有黑哨行为。

魔裟斗的案例并非个例,其他如一龙、嘴炮等格斗明星,也都一直被人诟病受到赛事方特殊优待,是赛事方的“亲儿子”。

其实很多时候并不能证明是赛事方故意区别对待运动员,但作为赛事的活招牌,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每一次争议都会被拳迷放大,联想到赛事公平性上。


所以有观点认为,赛事该做的只能是提供一个公平的平台,拳手的包装交给拳手的经纪人、推广人来做,就像职业拳击一样。

认为只有这样,赛事才能做到公平公正。

众所周知,职业拳击是商业化程度最高的格斗类项目。

在海外,职业拳击就不是由赛事包装拳手,而是经纪团队来负责,世界拳王的收入和市场价值也远非其他格斗项目拳王能比。


所以,这条路可行吗?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另一个问题:为啥国外的职业拳击,拳手包装不由赛事负责?

因为:他们的职业拳击压根就“没有赛事”!

我所说的没有赛事,指得是没有像武林风、昆仑决这种行业龙头赛事。

你能说出梅威瑟和嘴炮是在哪个赛事上打的吗?


四大拳击组织对外宣称为非盈利机构,本身并不举办比赛,他们授权给承办方举办赛事。

而承办方举办的商业赛类似于国内常见的XX杯世界拳王争霸赛一样,是纯粹的商业赛,不是品牌赛事。

而且由于职业拳击具备成熟的经纪人、推广人模式,拳手的包装、炒作全部由双方推广团队来完成。


著名拳击推广人唐金与泰森

先有的市场价值,看到市场价值才有人出钱办比赛。所以确实不需要赛事方作为宣传的主力。

这条道路国内行得通吗?

同时还有一个问题:为啥国内主要由赛事来包装拳手啊?

因为国内的经纪人行业很不规范、很不成熟,大多数经纪人并不擅长包装拳手的工作。

目前国内格斗行业经纪人主要的工作就是给拳手安排比赛,但其实这只是经纪工作的一部分,还有很多工作是没人做的。

要知道一个体育明星,他的身后可通常不止一个经纪人,而是一个经纪团队。

每个人都有擅长的领域各司其职:比赛、商务、生活、法务、推广。


他们犹如一位君王的谋臣集团一样为运动员出谋划策,如此才造就了一位位体育帝王。

但是国内格斗行业(不包括职业拳击),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纪团队。

拳手通常只有一个帮找比赛的经纪人,很多只是居间人,连合同都得拳手自己看。

而拳手又有几个懂合同的呢?为此还闹出不少矛盾(如袁兵弃赛与播求二番战事件)。


所以如果赛事不包装拳手,恐怕国内格斗拳手更没明星了。

那么如果国内开始产生高水平的经纪团队,能够自己包装拳手,是不是赛事就不需要包装拳手了?

这事的根本问题,还要考虑赛事自身愿意不愿意!


别忘了我之前说的,四大拳击组织是非盈利机构,所以他们连比赛都不举办,更不需要包装拳手了。

但是国内这些品牌赛事,人家是要挣钱的!

对于商人来讲,能赚1个亿为啥赚8000万?

如果赛事包装拳手能为赛事带来更多的门票、赞助、付费观看,哪个赛事会拒绝?


拳手有商业价值,赛事也有。

赛事成就拳手,拳手也成就赛事。

通过明星提高赛事本身品牌价值,哪个赛事不需要?

这里还有另一个问题,我们不可否认,如果由高水平的经纪团队来包装拳手,随着拳手商业价值的提高,赛事也能跟着获利。

但如果赛事完全抽身不参与拳手包装的工作,全由经纪团队负责,拳手对赛事的依赖程度会降低,等拳手成名以后,拳手还需要赛事吗?

回到最初的案例2,梅威瑟和嘴炮在什么赛事打的?


压根就没有赛事,那场比赛就是梅威瑟的团队自己承办的。

所以职业拳击的道路恐怕未必适合眼下的中国格斗产业。而且我们现在也确实做不到。

当然,格斗经纪人的制度化、规范化,我认为是有必要的。

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才进入这个行业,为我们创造更多的格斗明星。

作者:凌河老祖,2015年取得国家体育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现格斗迷副主编。

拓展阅读:

1. 经纪活动一般分为居间、行纪、代理。

居间即经纪人作为一个中间人帮拳手找比赛、不负责合同谈判问题,任意一个和赛事、和拳手熟悉的个人都可以是居间人。

行纪指以经纪人名义开展经纪活动,比如有的赛事需要运动员,直接联系有大量拳手资源的经纪人,让其为赛事填充拳手,多数行纪经纪人为拳馆老板。

但是国内似乎没有赛事支付给行纪人行纪费用的习惯,行纪经纪人的收入来自拳手出场费抽成,合同也是拳手自己签,这又像居间,总之很模糊。

代理是以拳手的名义进行活动,代理人可以代替拳手签合同,这就需要研究合同细节,为拳手争取更多利益。国内缺少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