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市场快讯

“网售滞销水果”悲情牌套路的包装术

近日,山西临猗县政府发布的一则针对“临猗苹果滞销”不当营销方式的声明引发关注。声明中称,多个电商发布“临猗苹果滞销”的营销策划,利用打“悲情牌”营销临猗苹果,给当地果业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并且营销内容有诸多夸大失实之处。(5月9日《北京青年报》)

  主打悲情牌是一种常见的营销方式,广东徐闻的菠萝、安徽一带的蜜橘等农产品也都曾被采用这种方式进行营销,目的是为了吸引众人眼球,博取消费者同情,不少买家是冲着助农的宣传来买的,短期、局部的方便了果农售果。于是,有样学样,还有多个商家如法炮制以“宣传滞销”来售卖商品,其中包括菠萝、鲜笋等食品,还包括了毛毡等用品,而令人惊异的是,不少商家的宣传图片用的都是同一名老人的照片,这名老人也在网上被冠以“滞销大爷”的名号。但事实证明,利用悲情牌套路“网售滞销水果”是一把双刃剑。从全局和长远来看,损害的是整体品牌形象和全体果农的整体利益。就像山西运城临猗县政府发布的一则针对“临猗苹果滞销”不当营销方式的声明称,个别平台采取不当手段取得了加盖当地乡、村及果业部门公章的材料配合宣传,并且陈述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大多平台蓄意夸大果品滞销严重程度,造成了苹果价格的不合理波动,这给运城果业的整体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这是现实“看得到”得不偿失的影响。

  “看不到”的影响则是“不较真就没事,但如果较真就是大问题”你见,或者不见,他就在那里——店家以滞销为名销售临猗苹果等商品,陈述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蓄意夸大果品滞销严重程度,已经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或可被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消费者维权问题,网上店家的虚假宣传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另外,店家基于欺诈的故意,实施了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使消费者产生了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购买了其果品,如果造成了消费者财物损失(比如消费者花高价买回带有疤痕、麻点、龟裂的次等果),则其行为涉嫌欺诈。

  此事还没完,潜在的问题更在后头,采用同一名老人的照片作为宣传图,商家或涉嫌侵犯肖像权。店家用网页制作的,大爷有权利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大爷找来,平台肯定会对他负责任。到时,店家肯定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打悲情牌套路“网售滞销水果”之所以大行其道,除了“包装得法”外,还缘于店家的无知、不懂法或懂法却不依法行事。对于打悲情牌套路“网售滞销水果”,必须严加规范,平台须对商家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同时也希望消费者,对店家打出的悲情牌套路“网售滞销水果”,购物消费要做个“明白人”、选购商品做个“懂行人”、购物之后要当“细心人”、预防网购欺诈及随时保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让店家的打悲情牌套路“网售滞销水果”找不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