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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

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任亚航)近日,广东省农业厅出台了《关于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坚持“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置”的原则,建立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将按《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予以严惩。

据了解,我国每年被农民随意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超过30亿个(件),不仅污染环境和水体,也影响农民的生产和生活。2017年出台新《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作出明文规定,要求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经营者要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义务。

新《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农药生产企业不执行原材料进货、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对于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的农药经营者,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通知》中还要求,广东省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监管,及时了解和掌握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一要全面排查,各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全面摸清辖区内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主要类别、处置等情况。二要建立台账,2018年10月1日前,各级农业部门要开展本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进销货台账与回收处置台账核查,建立回收履行情况台账。三要严格执法,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执法监管,将其列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

建立农药包装全面回收机制是好事,但执行难度不小。“回收好解决,但回收后如何处置?”广东省一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危化品,国内绝大部分的农药公司无处理回收资质。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包材的规格、材质不同,每个包装废弃物回收价格在数分到数角不等,企业勉强可以承担,但回收后的处置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目前农药包装废弃物多作为危化品来处置,处置成本每吨高达数千元,再加上运输费用,人工成本,价格会更高,而这些成本最终还是要由农户承担。”国内一企业负责人指出,由于厂家分散、农药经营户众多、包装物规格小数量大,如果完全让厂家或经营户负责,回收起来有难度,而且回收后处置也是一大难题。

“包装处置不只是简单处理废旧的包材而已,里面的农药残留物也在处置的范围。”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宪峰介绍,使用过的包装就只能按危化品处理,处置价格高达6000元/吨。

“应该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的可持续回收处置模式。”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单正军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一些企业已行动起来,通过经销商、农资店等渠道来回收,但通过企业回收处置量占全国农药包装废弃物量的比例还很低。

记者从广东省农业厅获悉,目前广东省该项工作还在进一步探索中。由政府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的企业予以扶持,逐渐建立完善农药包装物全面回收机制是未来的方向。